鍋爐
鍋爐宿舍業委會,
2024-09-08 17:26:37 鍋爐 0人已圍觀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鍋爐宿舍業委會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鍋爐宿舍業委會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西安一小區自備鍋爐供暖僅10天又停了?物業回應:已經墊付50多萬, 你怎么看?
業主不交費用還想得到供暖服務,是不是做夢呢。一個小區有50%的不交供熱費,想蹭暖,這個小區的供熱就別想好了,挨凍去吧。不交費的業主就屬于無理攪三分的,受凍真是自己找的。
西安市城區市政集中供熱價格為統一標準,按面積來算,集中供熱到居民用戶家中的價格為每月不高于5.8元/平方米,按熱量來算,居民用熱每吉焦44元,每千瓦時0.16元。非居民用熱價,按面積算,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按流量算,每吉焦59元,每千瓦時0.21元。
凡屬西安市城區集中供熱居民用熱戶中的城市低保戶執行優惠熱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元,按流量為22元/吉焦。學校、幼兒園、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等非居民單位也執行居民用熱價格。居民小區自備鍋爐供暖價屬于市場調節價,由供熱單位與小區業主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根據西安市物價局《關于做好自備鍋爐供熱價格協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物發[2016]117號),要求西安市實行社會化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制定或調整自備鍋爐供熱價格應遵照公平、公開、協商一致的原則,實行成本核算、協商公示制度。成本核算依據陜西省物價局《居民小區自備鍋爐供熱成本核算辦法》,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擬定供熱價格方案,供熱單位應將擬定的供熱價格方案與代表業主的業委會進行充分協商溝通,形成一致意見。
居民在整個供暖期都不用熱,并在采暖期開始前(11月15日之前)提出報停申請,經供熱單位采取隔斷處理后,可按總熱價的30%收取基本熱費。如果是按面積收費,或是老式小區,沒辦法關掉供暖設施閥門采取隔斷處理,空置費由業主和物業、熱力公司進行協商解決。
制度和規定都這么明確了,居民還不想交費,這樣的人就直接關掉,不燒了,誰冷誰知道。民生是大事,但對于無賴型的居民就不算個事。
不交錢就開燒,腦子有病,膽也太大了,在中國總有哪么一幫人不交費,還四處宣揚,他們家從不交暖氣費,溫度能達18度,厚顏無恥的讓大家都不交,都不交看你溫度能上去嗎?這些人就應該回鄉下去,四周不搭,自生自滅去吧。
居住小區內物業發布的任何通知公告落款如何界定有效?
公示和通知::只要在指定和認定的位置上貼出:應該是用當日的報子:為準:比如:今天是元月1日貼:就有元月1日的報子與所貼出的公示或通知日期相同:截止到元月15日止:再與無日十五日的報子在貼示處拍照:就行‘
依法或者依據合同,物業服務項目內的具體事項,物業單方發布通知,比如滅蚊蠅打藥,提醒業主預防中毒的通知,禁止車輛亂停亂放的通知等。依法由全體業主決定的事項,以業主大會或者業委會名義發布公告,比如業主大會決定的公共設施改建、維修方案,公共收益支出方案等。依照相關規定由業委會和物業協商決定的事項,公布協商結果時,雙方共同發布通告通知,比如確定自備鍋爐暖氣費價格等。
個人感覺這個問題并沒有十分清晰與明確的界定。
畢竟物業公司只是一個企業,對面向小區業主發布的公告公示類公文,與政府部門公文相比,并不具有行政及強制性。
當然,對于比較正規的物業公司來說,其在小區發布的公文都應有落款及公章,如此方顯嚴謹。
物業公司小區物管處的公章(項目章),均包含有該物業公司全稱及項目名稱的字樣。由項目負責人掌握。而物業公司公章,歸其總公司辦公室負責。
不管是總公司還是項目,對外對內發文均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般來說,在向小區發布涉及到物業總公司企業行為的公文時,必須以簽約物業公司名義落款并加蓋總公司公章:
例如該物業公司進駐或撤出小區的公告,該項目物業費收支公示表,對欠費業主的催費公告,與小區業委會或開發商聯合發布的公文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鍋爐宿舍業委會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鍋爐宿舍業委會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